女方14岁以下生孩子,男方会坐牢

法律分析:只要发生性行为时女方年满14周岁且属于自愿,那么男方是不构成强奸罪的,也无需坐牢。但如果未满14或者不自愿,那么是构成强奸罪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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