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不办理出院手续,这样合法吗?

法律分析:符合条件而不给办理的,可以向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五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等病历资料,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这是关于医疗机构对病历资料的妥善保管和提供查询义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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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向卫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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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是否发生后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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